L1A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可以从另一个国家调动到美国为相同或相关的雇主工作。
L-1A签证 临时签证是由国际雇主用来从国外附属办事处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到美国。在美国有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公司在国外工作的外籍人士被允许作为L-1A公司内部调动人员来美国履行管理或行政职责。这种分类也使得一家还没有在美国设立办事处的公司能够派遣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到美国设立办事处。
2021年11月12日,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了一项政策声明,明确表示他们将根据E类和L类配偶的有效E类或L类非移民身份,认为他们具有就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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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A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的要求
为了让L1A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符合签证的资格,他们必须在过去的3年中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在国外的公司全职工作。为了让雇主有资格赞助L1A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他们必须:
- 与一家外国公司有资格关系
- 目前正在,或将在美国和国外通过一个合格的组织作为雇主进行业务,直到员工在美国的停留期结束
合格的组织包括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附属公司。 “做生意”被定义为合格组织提供商品和/或服务的规则、系统和持续的提供。它不包括在美国和国外只有代理人或办事处的存在。
对于希望将员工作为L1A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调动到美国建立新办事处的公司,必须向USCIS提交一份请愿书,证明:
- 已经确保了足够的场地来容纳新办公室;
- 受益人现在有,或在设立时将有,与外国雇主和合格职位的关系;以及
- 预计的美国运营将能在批准请愿书后的1年内支持执行或管理职位。这必须通过以下信息来支持:
- 美国办事处的建议性质(大小和范围,组织结构,和财务目标);
- 关于外国实体的财务信息(美国投资的规模以及支付给受益人的金钱并开始在美国经商的财务能力);以及;
- 外国实体的组织结构。
进入美国设立新办事处的员工被允许最初停留一年。如果美国的业务已经存在,L1A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通常会被给予3年的签证。延长停留的请求可能会以2年为单位增加,直到达到7年的最大限制,或者员工成为合法永久居民。
L1A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的配偶和子女将被授予L-2签证。L-2的配偶,但不包括子女,可以申请就业授权文件,以便在美国工作。他们不必由雇主赞助。
为了赞助L1A签证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在美国工作,雇主必须通过向USCIS提交每个员工的Form I-129 visa petition 开始流程。如果雇主赞助的L1A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人数较多,他们可能希望申请提交一份总体请愿书。
总体L1签证请愿书是一个单一的请愿书,根据该请愿书,USCIS确定公司转移一定数量的L1A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到美国持有L1签证,从而无需为每个员工分别提交L1个别签证请愿书。
L1A 签证 – 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的资源
- L-1签证:公司内部调动
- L-1A公司内部调动的执行人员或经理(USCIS)
- 表格I-129说明(USCIS)
- I-129S,基于Blanket L Petition的非移民申请(USCIS)
- L-1要求(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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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我们在2023年使用了人工智能,具体来说是Chat GPT 4,将原始的英文版本翻译成了这种语言。我们不知道这个翻译是否完全准确。此外,这个页面可能没有完全更新。我们建议读者不要将此页面作为法律建议的依据,而只是作为有关美国移民系统背景信息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