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EB-1)可以在不经过劳工认证程序的情况下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事实上,这些人不需要雇主代表他们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申请,因为他们有权”自我申请”。
这些人必须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展示出非凡的才能。他们的成就必须在该领域中得到广泛的文件证明。虽然不需要提供就业机会,但该人必须前往美国继续从事其非凡才能所在领域的工作。
杰出人才是那些”在该领域中占据”极小比例”并”跻身于顶尖层次”的人。
我们已经为数百名科学家、医生、研究人员、艺术家、记者、运动员、企业家和表演者在EB-1A类别下获得了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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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非凡才能资格
尽管满足以下十个标准中的三个标准并不能保证一个人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具备非凡才能的身份,但如果您无法满足以下至少三个条件,您可能希望考虑通过其他偏好类别移民:
- 证明该外国人在所从事的领域获得了较低程度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卓越奖项;
- 证明该外国人是所寻求分类领域的协会成员,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取得杰出成就,并由该领域的公认国家或国际专家进行评判;
- 关于该外国人在所从事的领域中的工作的专业或主要贸易刊物或其他主要媒体的出版物,这些证据应包括出版物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必要的翻译;
- 证明该外国人曾个人或作为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其他人作品的评委参与评判工作;
- 证明该外国人在该领域中做出了重要的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贡献;
- 证明该外国人在该领域中发表了学术文章,这些文章出版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刊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
- 证明该外国人的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
- 证明该外国人在享有盛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 证明该外国人的工资或其他报酬与同领域其他人相比相当高;或者
- 证明该外国人在表演艺术方面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如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视频销售等。
在Kazarian v. USCIS(第9巡回上诉法院2010年596 F.3d 1115)的联邦法院判决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改变了对于杰出人才申请的决定方法。
现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按照Kazarian的两个步骤测试进行决定:(1)确定申请人是否提交了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据;(2)确定所提交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受益人或自我申请人在非凡才能优先类别中具备所要求的高水平专业知识。
换句话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首先分析该人的证据是否满足规定的上述十个因素中的至少三个。只有在这之后,该机构才会考虑他是否是一个非凡才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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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我们在2023年使用了人工智能,具体来说是Chat GPT 4,将原始的英文版本翻译成了这种语言。我们不知道这个翻译是否完全准确。此外,这个页面可能没有完全更新。我们建议读者不要将此页面作为法律建议的依据,而只是作为有关美国移民系统背景信息的参考。